苍穹之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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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买了一支钢笔(2009-07-03)
1(2009-07-01)
我我我……剪了一个头(2009-06-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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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beckham/2009-06-30
很幸运,我能把痛苦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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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志社应该多发你奖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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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载
中博网友/2009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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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看....
中博网友/2009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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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7.03 23:53:00 
 我买了一支钢笔  
我买了一支钢笔,只要十块钱,但是它是很好看的钢笔,写起来也很流利。我拥有过许多支钢笔,它们陪我度过了美好的学习时光,每一支我都记得清清楚楚,它们笔尖的锋芒、笔身的金属光泽,以及它们怎样因偶然跌落或者长期磨损而无法再继续写下去。我非常感激它们。钢笔让我知道文字是怎样从内心深处,充满温度,优雅而热烈地产生出来的。如今大多数文字已经死去,它们只是被机器冰冷地复制,永远丧失了源头和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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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7.01 22:38:00 
 1  
又开始上班了,手头有点事情做还好一点。
我的短发造型被形容为《绿野仙踪》里的多萝西,狮子、稻草人、铁皮人、托托和东方女巫等角色被分派给其他同学。
CK问:“我到底是稻草人还是铁皮人呀?”
“随便,你想演哪个都可以。”(反正一个缺心眼儿一个没脑子…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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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9 21:15:00 
 我我我……剪了一个头  

今天早上是梅雨季的第二个早上,今年的梅雨来得晚了,很多小野猫因此活了下来。当然,依然有一些会死于雨水带来的伤风,我下楼的时候台阶旁边看到两只,小得像老鼠一样,鼻子和尾巴都脏脏的,偎依在一起。可爱大于可怜,我想,尽管快要死了,还是可爱大于可怜。
然后我举着伞,光脚穿着凉鞋,踩过开裂的花砖路面,那是非常老的路,老得让人面无表情,老得让雨水和雨滴声理所当然,似乎就应该是这样的——落雨,泥泞,积水和开裂的路面,人们走路时盯着他们被水泡得发白的脚面。上帝会宽恕不直面天空的人们吗?
还是今天早上,我心脏狂跳到几乎无法呼吸,急迫地想拉到一个人跟他说:“你相信万劫永归吗?就是痛苦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缓解。”我之前不信,不是不信,是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。现在我知道了。痛苦不消失,它停留,并日益加剧着强度。五年,八年,十年,至死。要有多少热爱才能抵御这种痛苦?多少都不够。
很多人都说人生痛苦,我不反对这种说法,但如今这种强度的痛苦依然是不正常的,我无法推理出为什么不正常,就像说人生痛苦的人无法精密计算出这结论一样。但显然不正常,不应该是这样的。我想到一个电影片名《我为什么命该如此》,为什么呢。
从标题看来我是要写我剪头的事情,但是写到这里,这事也没什么可说的了。是的,我剪了一个头,很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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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8 00:01:00 
 1  

一整天都在太阳下面走啊走,但是好像又没做什么事情。
买了一条齐膝的百褶裙,受到了我家中年妇女们的一致好评,给爸爸买了两条夏天可以穿着在外面晃的大裤衩子。
如果有人跟你说,什么东西是“120块”“150块”“180块”或者“400块”“之类的价格,那他多半是在骗人,比较诚实的价钱应该是“114块”“299块”“398块”“376块”“780块”等等。

跟爸爸在巷子里走,前面是一个身材苗条的长发姑娘
爸爸:“你看那个女孩,长得跟麻杆一样。”
我:“呃……”
爸爸:“有病,这样的肯定是有病。”
他并没有刻意收敛声音,我清楚地看到那姑娘僵硬了三秒钟,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回头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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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7 00:07:00 
 1  

病房里空了一张床,所以我一整天都坐在那里,可能是半躺着,一种古怪的拘谨的姿态,床垫很硬,又没有枕头,随时会有护士和一堆瓶瓶罐罐推门进来,或是别的什么人,发广告传单的,伪装成发广告传单的毛贼,一进医院就昏头昏脑走错门的家伙,顺便路过的熟人。
电视悬得那么高,看起来并不想给任何人看,所以我只能用勺子挖半个西瓜吃,看一本抨击我的世界观的五十年代的小说,必须要看完,对吧,这样我才能知道怎么反驳回去。看到一些很不舒服的章节时,我把书盖在脸上,流一点眼泪。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消失了,我只是无比平静地半躺在那里,一切情绪涌到鼻子中间时,就迅速液化了。
很多语句在我脑袋里盘旋熙攘,有一些很有意思,我提醒自己应该把它们记下来,但是根本记不住,它们像无规律的旋律划过我的喉咙和耳朵,留下后脑阵阵作痛,就像初中二年级那次脑震荡的后遗症。这种情况恶化下去,每想出一个念头和每一个句子,我好像都要脑震荡发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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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5 00:49:00 
 blockbuster!  

《变形金刚2》不好看,如果让我自己掏钱我是不会去的。我不知道国内影院是怎么在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,相比于国外影院,它的高额票价和有限片源都缺乏吸引力。大概是人们精神空虚又好赶时髦吧。你看,我总是这么阴暗。

《变形金刚1》时我写过一篇迈克尔·贝,我觉得他这个人很好玩,把文章摘录在这里(省略处为他的私生活,他是一个好莱坞巨鳄的私生子,如今的父母是他的养父母):

    迈克尔•贝的家离贝弗莉山不远,这是一座白色的大房子,夏日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墙照进来。现在是洛杉矶7月的清晨,《变形金刚》公映的第二天。迈克尔•贝在卧室里,穿着Tommy Hilfiger的拳击短裤和K-Swiss的网球鞋,逗他的两只大獒“梅森”(得名于肖恩•康纳利在《勇闯夺命岛》里的角色)和“格蕾丝”(得名于丽芙•泰勒在《世界末日》里的角色),然后他冲上一杯卡布奇诺,开始看早报,报纸上会有大段《变形金刚》的评论文章,他有些紧张。
  小时候,贝的理想是当棒球手,或者是魔术师、洗车店老板、摄影师、兽医、Buddy Rich那样的鼓手,而贝的祖父曾经想过让他接手自己的洗衣产业,以石洗牛仔裤为生。结果,42岁的贝,拍了七部影片,总票房已经达到了19亿美元之巨。于是,当然了,他能过上现在这样的显赫生活,住加利福尼亚的顶级豪宅,开高级跑车(一辆是银色的法拉利550,一辆黑色的保时捷911),与他约会的都是《花花公子》的玩伴女郎,要金发碧眼的。
  这是明朗的一天。观众们会喜欢《变形金刚》吗?批评家又要放出些什么怪话?
  让我们来回忆一下《变形金刚》的结尾:镜头缓慢地摇过一群脏兮兮的士兵,他们的牙齿雪白,然后是宏大的航拍镜头,仿佛上帝俯瞰世界,但很快又被史诗级别的大爆炸所取代,动静大得你想赶紧找来遥控器把声音调小??典型的“贝氏场景”。
  毫无疑问,这是一部五星级的商业大片,片中满当当的特效能把人看晕过去,包括一些超豪华的白金镜头,每一格画面都需要至少38个小时的后期技术处理。而对于迈克尔•贝来说,就是“天天跟一群狗娘养的机器人在一起。”,就是“几千个高速运动的场景,要尽可能炫的把它们排在一起。”
  想想看,一次美元堆砌的大狂欢!你要凭空造出兵工厂和装甲战士,而你的制片人是史蒂芬•斯皮尔伯格,如果你跟他说“史蒂芬我很喜欢你可是我们走的是两条路我不想为商业牺牲个性”,他会扑上来掐死你。需要你操心的事情还有海报的设计,百事可乐的随片广告,而且务必要记住,决不能超预算。“许多导演不想承受这么大的压力,但是我喜欢,甚至沉迷其中。”迈克尔•贝拍的片子都是航母级巨片,“从来没人告诉我该怎么做。”于是他只能“做鸟人”。

……

“卡门居然有自己的游乐场!迈克尔•贝居然能继续拍电影!这些是真的!这世界疯了!”(热门动画片《南方公园》里的台词)如果这世界疯了,迈克尔•贝就是疯狂世界的灾难专家。他研究地球毁灭(《世界末日》 1998),西方文明的浩劫(《珍珠港》2001),旧金山大战(《勇闯夺命岛》1996)。不喜欢他的人说,这些灾难与贝在影院里放出的地狱之火相比,根本不值得一提。
  批评家们指责贝的影片浅薄空洞,对人物和情节都毫无情感,佐以快速的剪辑和炫目的爆破,让观众完全丧失判断力。换句话说,贝的作品是将好莱坞“爆米花电影”的缺陷发挥到极致:“那些影片就是其自身的宣传片。”又有人说:“很多年来,我都认为拍摄MTV式的电影是电影毁灭的开始。而现在我确信,电影的毁灭已经在迈克尔•贝这里完成了。”

……

迈克尔•贝欣赏希腊式美学,这让他在同学中显得有些另类。当其他人都专注于拍摄深刻、复杂、精巧的艺术影像时,迈克尔•贝却交了一部无比简单的短片作业:一个长得极英俊的男人,一辆鲜艳的黄色保时捷,然后就是飚车,画面层次丰富、炫人耳目。可以说,贝氏风格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形成了。
  毕业后,为了糊口,贝拍摄了大量商业广告和MTV,然后好莱坞制片人杰瑞•布鲁克海默发现了他,惊其为天人。这位好莱坞顶级制片人对手下的导演的惟一要求就是:能够在30秒之内吸引观众的注意。而这一点对迈克尔•贝来说,简直是小菜一碟。除此之外,他还加上了两个让制片人高兴的标签:
  1 爆笑。在《勇闯夺命岛》和《世界末日》中,他能毫不费力地把观众逗乐;
  2 政治正确。正如《世界末日》里的布鲁斯•威利斯的台词:“美利坚联邦政府想派我们去拯救世界,有谁想说不的!?”比利•鲍勃•松顿的台词则是:“30年以来,他们一直在质疑美国航空局存在的必要性。现在他们找到答案了。”他的第一部长片《绝地战警》,可以看作是一首献给迈阿密警察局的赞歌;《勇闯夺命岛》则是给FBI生化武器试验室的厚礼。
  布鲁克海默捡到了这样一个宝贝,自然兴奋得不吝褒奖之辞,说贝是:“他这一代导演中的斯皮尔伯格。”而在《珍珠港》票房失利之后,两人分道扬镳。

……
  迈克尔•贝最风格化的还要数他招牌式的快速剪辑:通过画面之间的迅速切换,形成快节奏的炫目影像。镜头闪现,半秒,下一个,半秒,再下一个,再一个??强力的视听冲击让人陷入华丽的画面之中,毫无回旋思考之能力。有人批评他说:“快接只是MTV里的俗套,不适合电影。”其实,迈克尔•贝同样很擅长表现流畅平稳的宏大影像,有人为他辩解道:“贝用快速剪辑营造气氛,而不是推动情节发展,他想往一部1.5亿美元堆砌起来的商业片里注入一些抽象的东西。”无论如何,他的摄影看起来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像,充满了气势和力量。
  倘若仅仅如此,迈克尔•贝倒也还不至于如此为批评家们诟病。问题在于,他不断地重复自己。有人形容他说:“就像电影界的弗兰肯斯坦科学怪人,把以前用过的东西凑在一起,然后缝成一部新片。”
  第一代爆米花导演的代表是乔治•卢卡斯和史蒂芬•斯皮尔伯格,当时的人们觉得他们所有的花招都是从电视机里学来的。而对于迈克尔贝,人们觉得他所有的花招都是从乔治•卢卡斯和史蒂芬•斯皮尔伯格那里学来的。批评家担心,这样下去,若干代之后,美国导演就会成为一帮除了大爆炸之外什么都不懂的白痴。迈克尔•贝的影像将这种忧虑推向了极致,对于他来说,个人风格并不体现在“我亲自写出了所有的场景”,而是“我亲自写出了所有的动作。”
  2003年的时候,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小短片叫《谋杀迈克尔•贝》,第一句台词就是:“我们是两个独立制片人,我们要杀掉世界上最烂的导演迈克尔•贝。”这部短片恶搞了迈克尔•贝的所有常用的场景和镜头套路,讽刺和不屑之情溢于言表。又有人说他的片子是“极端情绪化的飚车,燃烧、爆炸和毁灭一切的冲动,让人口里嚼着爆米花,脑袋里除了‘然后怎么样了?’之外一无所有。”
  以下是迈克尔•贝经常被人攻击的几大软肋:
  1 缺乏逻辑。往银幕上扔几颗炸弹,让人觉得花钱电影票划得来,就行了。人物和故事都奇蠢无比。当我发现里面的人比12岁的孩子的智商都低时,我就忍不住要生气。
  2 陈词滥调。如果拿不出点新东西来,观众就会感到厌倦。
  3 缺乏动机。在贝的影片中:好人为什么好?因为好人打坏人。坏人为什么坏?因为坏人打好人。……
  4 过分形式。贝的影片节奏通常都极快,这是MTV里常用的方式,但是这样的处理是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,以跟上歌曲的节奏,影片则需要人们将注意力放到情节上,节奏无法取代情节。
  《变形金刚》放出了几款预告片,大多是没有前后语境的动作场景,有人说贝的影片就是一大段缺乏语境的动作场景。不要复杂,不要内部的挣扎,不要沉思不要踌躇!他是一个如此直接的导演?是这样吗?

……

   他相当的孤独,没妻子,没孩子,这孤独折磨着他。“金发女郎与我约会两次就让我帮她的宝马付帐单,我告诉她:‘是的,我有钱,我有很多钱,但我不会给你的。’”他大喊大叫,在片场冲着演员和摄影大喊大叫,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大喊大叫,他对周三晚的棒球队大喊大叫。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脾气,“他发火的时候就让他发火好了,生完气他就好了。”
  记者们称他为“被商业控制的傀儡”、“不知羞耻”。他则反唇相讥:“媒体吝惜赞扬,为什么,因为赞扬很无聊。把我说成是魔鬼要有趣得多。我们不是在做脑手术,我们搞娱乐,搞娱乐就是为了挣钱。”“我不为批评家拍电影,我拍了片子,然后观众都愿意掏钱去看,有的人还相当喜欢。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影院里看到那些观众为我的作品付钱。”

    在拍摄《逃离克隆岛》时,他差点丢了的命(一辆失控的自动机车还差几英寸就撞到他的脑袋),然后他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。“我无法成为我想成为的人,可是谁能?”
  “我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奇异的想法,譬如说,带上相机出去旅行,做一本摄影集是不是很棒呢?开车穿越美国,然后拍照,不是构思剧本,是真正去做。这是不是很棒呢?”是的,很棒,这很棒。
  念头来得快去的也快。就像小时候,他想过要当棒球手、魔术师、洗车店老板、摄影师、兽医、Buddy Rich那样的鼓手,最后他只是拍了大半辈子商业片。过不了多久,他就会坐到剪辑室里,夜幕降临,黑暗让周围的一切都模糊起来,只有屏幕兀自发出孤独而明亮的光。

贝氏影片的几大俗套:
  1 拍人物:从右手边开始,摄影机绕着人物转动,如果转到正面时停下来,对准他的下巴,那么这个人物就肯定要开始说话了。
  2 大全景慢镜头俯拍,然后爆炸打破了这宁静,整个银幕霎时间被烧得红通通的。
  3 慢镜头拍摄在空中、海洋和陆地上翻滚的汽车和机械物体,爆炸。
  4许多神情严肃的人站成交叉错落的一排,推镜头,然后依次特写他们的面部,最后在有台词的那个人的面前停下来。
  5 爆炸,爆炸引发的火焰中开出一辆汽车。
  6 还是爆炸,一些着了火的尸体和木头碎片从火焰里飞出来。
  7 一个人从熊熊燃烧的火焰里走出来,慢镜头。音乐起,抒情画外音。
  8 霞光染红了天际,两个人背对着观众充满无限希望地站在一起,音乐起,抒情画外音。
  9 如果一个人的脑袋占满了银幕,那么这个人肯定要开始说话了。
  10站在银幕中心的人物是主要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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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3 23:00:00 
 1  
I'm so sa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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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6.22 18:53:00 
 1  

冰激凌很奇怪,把我平时从来不吃的蛋卷、巧克力、奶油冻在一起,我就吃了。

有一个人,很奇怪。
昨天他说:“我们去看《星际迷航》。”
看完了以后,他说:“不好看。不如《金刚狼》好看。”
我说:“你看《金刚狼》的时候,说《金刚狼》不好看。”
他说:“《金刚狼》好看,《星际迷航》不好看。”
看来《星际迷航》只能等到他看完下一部电影以后才能平反了。
然后他说:“我们去吃鱼翅捞饭。”
吃完一碗以后,他说:“不好吃。”
然后他一边又吃了一碗,一边大声哀号道:“太难吃了!”
最后他饱呼呼地放下筷子,悲戚地说:“一点也不好吃,再也不吃了!”
这个人还有恐高症(真是个变态呀!)。按照他的行为方式,他的恐高症状可能是:每天中午爬到大楼的最顶层,在边缘处边跳边喊:“好可怕呀!好可怕呀!吓死人啦!”

在看《悖论简史》,很好玩的一本书,提出了很多奇怪的问题,可以想得人头大。

怎么抽时间回家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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